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湛江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准入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羽毛(绒 )加工及制品制造业。 2、准入条件(1)产业要求:宗地产业方向为羽毛(绒 )加工及制品制造业,项目投产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9000万元。上述指标未达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必须按实际差额部分占该指标约定数额的比例,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同时继续履约。(2)环保要求:按湛开环函〔2014〕5号文执行。 3、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4、履约保证金成交后不能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如用地者能按时投产,则退回履约保证金,否则没收。
宗地编号: |
ZKGC2014002 |
宗地面积: |
6060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道北侧、龙腾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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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3135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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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场地未平整,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通电、通路 |
起始价: |
2037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2月18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3月04日10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2月12日 至 2014年02月28日 到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6楼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1月29日 至 2014年02月28日 到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6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2月28日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2月28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泰华大厦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ZKGC2014002 号地块:2014年02月18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3月04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付款时间: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
(四)付款方式:转账。
(五)交地时间:土地出让价款付清后30日内按现状交付土地。
(六)交地条件和方式:按现状交地,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七)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半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半内竣工并投产。
(八)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6楼
联 系 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9-3628669
开户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账户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湛江市分行 ;账户二:广东南粤银行开发区支行;账户三:广发行湛江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账号一: 20344089900100000330781; 账号二: 4100012019000028; 账号三:10900551601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