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3]401 |
宗地面积: |
2510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昆区钢铁大街北侧、乌兰道南侧、市府东路西侧、广场东路东侧(现市委大院)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6.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60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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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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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9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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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9963.5376万元 |
加价幅度: |
37.6553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5月06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5月15日16时00分 |
备注: |
该宗地商业、办公兼容公寓,商业出让年限40年,居住出让年限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13日 至 2013年05月13日 到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包头市昆区团结大街129号)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13日 至 2013年05月13日 到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包头市昆区团结大街129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13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5月1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包头市昆区团结大街129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3]401 号地块:2013年05月06日00时00分 至 2013年05月15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包头市昆区团结大街129号) 联 系 人:雷向红 田旭明 联系电话:0472---6978791 0472---5170000 开户单位:包头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青山支行 银行帐号:490401549000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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