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人和事:正式职工20万 农民工派遣工200万
张木(化名)是一家大型工程公司的董事长,承接完项目后他就会去找定点熟悉的施工队完成工程建设。在他看来,这些半松散的外包施工服务队,有工程时给他们活干,没工程时也不必养着,省去了很多成本烦恼。
“这既节约了工资成本,省去了劳保、福利等等工资外的开支,也节约了管理成本,不必投入专门的人员去管理一支淡季根本用不着的队伍。”张木向《中国企业报》记者坦言。 无独有偶。在很多大型央企中,这样的外包服务和农民工队伍不胜枚举。据知情人士透露,像中国建筑总公司这样的大型央企有正式职工20万,但外包农民工和派遣工就有200多万,数字惊人。其他央企诸如中国中铁等由于工程性质的原因,也需要有为数不少的外包工。 据了解,这些外包农民工和派遣工的组织形式几乎都是半松散型的,按日计酬,有工程时才能拿钱,而劳保和五险一金这些国家明文规定必须给员工交纳的基本保障,对他们来说却很是陌生。有的农民工甚至不愿意交这些保险,只求现时兑换成现金,现拿现用,因为烦琐的保险领取法让他们恐惧,仿佛若干年后这些都会沦为泡影。 这些农民工就是施工时出现,没工施时消失的强大力量。据记者了解,为数不少的农民工对自己能在农闲时走出土地和家乡,谋一份差事,拿一份在家乡人看来还不错的收入感到心满意足,唯一不满的是工资常常不能按时发放。尤其到年关时工资被克扣,对于急于回家过年急等用钱的他们来说,是雪上加霜。 “这些央企某种程度上来说为国家和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让老一代没有多少文化只能付出苦力的农民工走出土地成为了可能。但另一方面,在现代企业日益完善各种规则,加强合规性建设的道路上,社会责任和公平等概念日益显现出来,在这些方面我们不得不说很多央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微博)表示。 据记者了解,现行的《劳动法》是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迄今已近20年。而后,随着经济结构的深化,中国劳动关系领域发生了重要变化。 迫于劳资关系的需要,2008年以来,在宏观上,劳动法制开始完善。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国务院带薪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劳动关系已经进入了法治化阶段,原有的行政性劳动关系转变为法治化下的市场劳动关系。 有专家指出,2007年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所确立的劳动关系模式进行了一定修正,特别是更加重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但是这种修正并不彻底。劳动者享有各项社会权利与“劳动者身份”紧密相连。这样的劳动关系模式源于国有企业,而占中国产业大军重要比例的农民工是很难融入这种劳动关系模式中的,因此也就很难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同时,劳动法对国有企业规制能力越来越弱,很多国有企业甚至在极力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形式将原有企业职工排挤出企业,使他们不再享有国有企业职工的各项权利。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甚至超过60%,这实在应该引起警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指出,劳动法颁布20年来,中国的劳资关系已经发生深刻变化。20年前资本实力过强,而劳动力实力过弱,而现今劳动力一方力量转盛。 他认为,现阶段乃至未来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否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修改完善劳动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目前就业格局、就业形式新变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的形势;而且,中国加入WTO这么多年,劳动就业市场迫切需要和国际接轨;劳动法的修改,要处理好旧体制的遗留问题,实现制度顺利过渡。 “目前,部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尚未理顺,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十分复杂,改制企业的劳动关系亟待规范。”郑功成表示,很多央企外包工、派遣工的问题更是考验着各方的神经,成为棘手却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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