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3WT034 |
宗地面积: |
6153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凤岗镇凤德岭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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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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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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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三通一平 |
起始价: |
2364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6月11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6月27日10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㈠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单独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在我市范围内参加土地招拍挂后违反合同约定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外)。
㈡申请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可根据交易系统的指引到指定的地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即电子签名认证。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联合竞买的,应以联名方式办理电子签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竞买须知》等有关出让地块的资料;亦可于2013年 5 月 24 日至2013年 6 月 25 日(工作时间),到市土地交易中心第7、8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人向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在交易系统上选择银行,可获得流水号,并向指定银行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交付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6 月 25 日17时。
㈠竞买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在进帐单上必须准确填写流水号,交易系统仅以此流水号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
㈡竞买人在交纳保证金后,应及时登陆交易系统办理保证金到帐确认。竞买保证金到帐确认后,竞买人则获得与此流水号相对应宗地的竞买资格。
六、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公布。网上报价期限为:2013年 6 月 11 日10时至2013年 6 月 27 日10时。
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作出继续竞价决定的,将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通过竞价决定竞得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5月24日 至 2013年06月25日 到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5月24日 至 2013年06月25日 到 www.dgtdjy.gov.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6月2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6月2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www.dgtdjy.gov.cn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3WT034 号地块:2013年06月11日10时00分 至 2013年06月27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①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②该宗地上有约80790平方米的建筑物,土地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捆绑出让,竞得方需要在交付地价款的同时另向建筑物所有权人支付建筑物价格(9000万元人民币)。③成交后1个月内,凤岗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2、竞买人必须是综合型总部企业,竞买人需要承诺将企业总部迁移到东莞市凤岗镇,并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三个月内完成;竞买人(含下属子公司)前两年年均纳税1亿元以上。
3、竞买保证金设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该保证金属于竞买人自有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
4、规划建设要求:①竞得人须按2010-19-003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②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1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3年 10 月 27 日前开工,在2014年 10 月 27 日前竣工; 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的要求。
5、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凤岗镇拟出让2010年第003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文件的要求。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2013WT034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1个月,分1期支付,由挂牌截止日起计,即于 2013 年 7 月 27 日前交付成交出让价款的 100 %。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土地成交时的规定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和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各50%)。
4、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可抵作出让合同的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受让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联 系 人:叶小姐 刘小姐
联系电话:26983719,26983723
开户单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