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入职才3天就宣布怀孕 产假结束提出辞职 “员工入职三天就宣布怀孕,孕期几乎没正常工作,产假结束后就递了辞职信。”9月6日,浙江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张先生吐槽起一件令人郁闷的事。 记者在和宁波众多人事经理聊天中,发现他们对“隐孕”入职的女员工也相当头疼。 入职三天后就说怀孕了 孙小姐在招聘会上看到张先生公司招聘文员的信息,随后来面试并顺利通过。面试时,在说到婚育情况时,孙小姐强调自己刚从广东来宁波,并没有结婚,短期也不打算结婚。孙小姐随后就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可是,才入职三天,孙小姐就告诉主管自己怀孕了,要保胎休息。怀孕期间,因为种种原因,经常请假。而公司照样给其发工资,缴纳社保,并派人在其产后去探望。没想到,产假一结束,孙小姐就打电话来说辞职不干了。
张先生说:“我们公司女员工多,各方面制度规范,对孕期女职工也是照顾有加。可是,像这样‘隐孕’的员工真的挺让我们受伤的。一年多时间里,她几乎没有为公司创造劳动价值,单位却要照发工资、照交社保。” “如果她事先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我们还好接受些。后来才知道,她是在知道自己怀孕的前提下才入职的,希望能在孕产期拿到工资并使社保不断档。”张先生郁闷地说,隐孕入职的人多了,会影响其他女性在就业时得到公平待遇。 记者从宁波北仑区法局了解到,该区劳动仲裁委前阵子受理了一起“隐孕”案件。李女士入职某公司任行政专员,试用期两个月。入职后,李女士告知主管自己怀孕了。试用期满前几天,公司书面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隐孕’入职,企业和员工应该说各有无奈。”智联招聘宁波分公司人力资源专家陈芳铭表示,站在企业的角度,肯定是不希望员工“隐孕”入职的。如果员工刚入职就怀孕,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其实蛮大,在没有怎么创造劳动价值的情况下,企业要给员工产假、病假,调整其作息安排。有的员工甚至拿怀孕当尚方宝剑,认为企业不敢把怀孕员工怎么样,就很放纵自己的行为,不好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