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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频现“套路贷” 渝深等地超200名嫌犯被捕

 近日,“套路贷”活动频频,引起了业内关注。五月以来,包括深圳、无锡、重庆等地的公安部门或检察院,相继披露了有关“套路贷”的案件情况。和讯网注意到,今年五月份,深圳、重庆等地超200名涉“套路贷”嫌犯被捕(含批捕及已抓获)。

“套路贷”活动频发超200名嫌犯被捕

近日,重庆检察一分院公众号发布消息称,5月25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一起重大涉恶“套路贷”系列诈骗案件的连某某、肖某某等11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此外,据新华社报道,“5月6日从深圳市公安局获悉,当地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特大“套路贷”犯罪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捣毁窝点7个,涉案金额过亿元”。

除此之外,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显示,包括无锡、石家庄等地也已批捕30名嫌犯。

和讯网注意到,今年五月份,深圳、重庆等地超200名涉“套路贷”嫌犯被捕(含批捕及已抓获)。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互金协会会长方颂表示,套路贷在民事上,对于借款人而言很难打赢官司。表面上的证据对借款人都是不利的,但深究后,会发现里面存在很多欺诈的手法,很多的套路。目前,这些玩套路贷的机构,在民事权责上非常有优势地位的:因为借款合同是他们拟定的,合同有大量的空白地方,通过做假流水掩饰砍头息等。所以,民事上法院没有办法去伸张正义,保护这些借款人的合法利益。最终只能由公安部门出面予以打击。

究竟何为“套路贷”?其突出的特征又有哪些?

人人聚财创始人兼CEO许建文对和讯网表示,套路贷主要手法是先以免息、无抵押、低手续费等诱惑性广告语为诱饵,和借款人签订阴阳合同、空白合同,等到还款日临近,通过各种“套路”制造违约陷阱,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等,恶意垒高借款金额,甚至通过暴力强迫借款人拿车或者房等资产抵债。

“早期车贷业务没有标准化,准入门槛低。市场上在短期内聚集了众多良莠不齐的经营者和从业者。在高利润的诱惑下,一些平台不惜违法犯罪,甚至有些就是奔着套路贷起家,打算捞一笔就走。网贷进入整改期后,车贷行业纯粹的诈骗行为已经大大减少,问题主要集中在业务和产品合规性方面”,许建文对和讯网表示。

监管严打“套路贷” 互金行业协会发文自律

目前,针对“套路贷”的整治和打击,其实早在今年年初,就就已有相关文件出台。

方颂表示,套路贷的整治,其背景文件,一个是1月份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扫黑除恶的文件,开启了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活动,这是一个大的背景。其次,四月份,银保监、公安部等四部委的一个通知,主要是针对没有牌照的金融活动。现在,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经过两年专项整治,不良从业机构在逐步清理和退出,效果逐步显现,持牌的金融机构、包括P2P在内,牵涉到套路贷的并不多,主要在民间借贷领域套路贷的情况比较严峻。

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套路贷”整治,近日,广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了《关于严禁“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

根据《通知》,广州互金协会明确禁止从业机构存在以下七大行为: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价,实际综合年化利率不得超过36%;不得在合同外另行收取费用;不得签订“阴阳合同”、“空白合同”、“虚假合同”,合同原件必须给到借款人;不得通过制造银行走账流水,造成已向借款人交付全部借款金额的假象;不得将不合理的高息、罚息等通过制造银行流水及签订“连环合同”方式变造为新的贷款本金;不得以不回短信、不接电话、财务没空等各种理由和方式有意造成借款人逾期,不得通过显失公平的高额“违约金”或“罚息”等进行获利,甚至作为主要获利手段;不得通过车辆的抵/质押、房屋网签等手段,非法变卖、处置借款人车辆、房屋等,侵占借款人财物;不得采取辱骂恐吓、毁坏名誉、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暴力或软暴力催收。

“通知的下发,还是提醒大家。一方面,防止借款人被骗,另外一个也是提醒协会的会员单位等从业机构,避免涉足刑事风险”,方颂对和讯网表示。

除此之外,关于“套路贷”的整治,许建文表示,套路贷是利用了现在贷款类型越来越多的行业环境实施诈骗,许多都是职业团伙所为,监管部门要强力打击恶意骗贷团伙作案,其次,可以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揭示套路贷骗局常见手法,提醒消费者注意;此外,正规互联网平台应该倡导合法经营、加强自律,防止人员道德风险的滋生和危害。

借款人需提高辨别能力从业者提出八条建议

对于如何提高识别“套路贷”能力,在借款过程中如何保护自我,互金从业提醒借款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许建文认为,最重要的是在沟通详细了解对方公司情况、借款条件、费用等情况,签借款合同前多方查验真实性,多问几个为什么:可以了解对方公司是否有相关资质,比如小额贷款公司有无相应牌照,网贷公司备案进度如何、对方是否正式员工等;留意其广告宣传语是否涉嫌虚假宣传,问清楚所有费用,确定好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联系人等;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原件必须保留一份。还款时如果对方开始故意躲避以制造违约,注意搜集对话证据。

方颂也提出了四大建议,“第一,不要轻易借钱,不要过度消费,不要因为容易借到钱就轻易去借钱,永远要记住借了钱是要还的”。

“第二,要找正规的机构借钱。如果向非银行借钱,在签借款合同时要保留证据,避免签订空白合同和阴阳合同(两份不同的合同),借款金额、手续费等要明确;不要轻易提供银行卡、身份证给对方保管和使用;不要轻信口头承诺的,一切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三,一旦发生逾期,不要害怕慌乱,切忌借新还旧、以贷养贷。切忌签订一些违背真实意思的合同,比如说网签房屋转让合同,特别是房子值150万,签的价格是100万”

“第四,一旦借款机构咄咄逼人,甚至侵害到借款人的人身安全,可以向相关金融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涉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方颂以上表示。

2018-05-31 09:42:00 来源:中国房产网 浏览: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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