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吞下“非诚”苦果 被判决停止商标侵权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自开播以来,一直话题不断。而在2013年却被80后小伙金阿欢状告其“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日前,长达三年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截至目前,江苏卫视仍未就此事给予回复。不过,法律界人士分析,江苏卫视已经彻底丧失了从法律层面绝地反击的可能性,目前只有两条出路——要么改名,要么花钱买商标。 事件:终审判决江苏卫视败诉 2009年2月16日,温州小伙金阿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2010年9月7日,他获得了“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并以“非诚勿扰”为名开设了婚姻介绍所。一年之后,江苏卫视的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扰》开播。2012年,金阿欢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告上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称对方侵犯了他的商标。当时,电视台方面辩称:“‘非诚勿扰’栏目,其性质属于电视文娱节目,商标也应该在电视文娱节目类别中,而早在电影《非诚勿扰》播出时,华谊兄弟公司就已经注册了电视文娱类别的‘非诚勿扰’商标。”同时,江苏卫视也提到,“非诚勿扰的LOGO跟金阿欢的注册商标明显不同”。引发一段媒体跟进后,金阿欢撤回起诉,转向深圳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江苏卫视电视节目的名称《非诚勿扰》与金阿欢的文字商标“非诚勿扰”相同,江苏卫视使用《非诚勿扰》为商标性使用。但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是一档电视节目,其与金阿欢的商标核定服务类别不同。两者属于不同类商品(服务),不构成侵权。据此,法院驳回了金阿欢的起诉。 金阿欢提出上诉。深圳中院二审认定,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从服务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判定,其均是提供征婚、相亲、交友的服务,与金阿欢“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服务项目“交友、婚姻介绍”相同。法院称,由于金阿欢“非诚勿扰”注册商标已投入商业使用,江苏卫视的行为影响了其商标正常使用。由于江苏卫视的知名度及节目的宣传,使得公众造成反向混淆。江苏卫视通过播出《非诚勿扰》,收取大量广告费用,也在节目后期通过收取短信获利,足以证明其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使用,构成商标侵权。法院表示,在判定该案是否构成侵害商标权时,不能只考虑《非诚勿扰》在电视上播出的形式,而更应当考虑该电视节目的内容和目的等,客观判定两者服务类别是否相同或相似。最终,法院判决,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侵害金阿欢的“非诚勿扰”注册商标行为,其所属江苏卫视频道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对于终审判决,江苏卫视目前并未做出回复。但《非常勿扰》节目制作公司方面工作人员透露,本周六将要播出的节目在上周已经提交给台里审查,但至今并未收到卫视领导的审片意见。据了解,《非诚勿扰》这类常规节目,通常要有一到两个月(4到8期)的节目储备,节目播出前一到两周,由制作方提交电视台,进行加标版、广告等后期制作。理论上讲,判决中提到“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意味着,从本周起《非诚勿扰》就要改名,因此,不排除江苏卫视本周暂停该节目的可能。 律师:法律从来不保护权利之上的沉睡者 “非诚勿扰”商标争夺案,江苏卫视败诉,昨日引发热议。其中不乏声援江苏卫视的言论,比如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研究院理事林华认为,深圳中院判决不公,因为“《非诚勿扰》节目目的不是婚介,而是通过婚介形式制作节目。不论《非诚勿扰》的相亲场面多么热烈,嘉宾都不是节目的用户。《非常勿扰》的用户是观众,嘉宾仅仅是参加节目的随机表演者,或者说是道具。不论主持人还是嘉宾,其实都是在共同表演一档节目。” 不过,长年从事文化娱乐领域法律事务的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晶晶认为,与其事后进行软弱无力的道德谴责,不如最初就做好节目的知识产权规划。她认为,《非诚勿扰》本质就是进行婚介服务的电视节目,更何况节目一直在与婚介网站珍爱网等进行合作。“如果节目要和婚介撇清关系,除非发声明——节目的嘉宾都是演员,节目的内容就是在演戏。” 事已至此,法律层面上,江苏卫视已经彻底丧失了翻盘的可能,为今之计只有两条路,要么花钱买商标,要么改名。先说买商标,如果在法庭调解或审理阶段,江苏卫视与原告接触,价格有很大的浮动空间,彼时原告确实要顾虑,一旦败诉,自己可能两手空空。但现在,江苏卫视彻底败诉,主动权就转向了原告。当然,即便如此,原告开价也要考虑江苏卫视的心理承受能力,一旦漫天要价,江苏卫视很可能放弃谈判直接改名。 不过,改名的路并不好走。首先,江苏卫视必须加大广告投入,通过各个渠道对观众广而告之——《非诚勿扰》改名了。其次,改名的过渡期间,江苏卫视需要承受收视率有所下滑的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节目冠名商进行索赔的风险。据了解,化妆品企业韩束今年冠名《非诚勿扰》的费用高达5亿元,改名后的《非诚勿扰》如果收视大幅下滑,不排除金主和电视台法庭见的可能。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一旦改名后,节目从此一蹶不振,明年的广告招商又成了问题…… 朱晶晶认为,江苏卫视败诉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从时间顺序上,金阿欢注册商标在前,《非诚勿扰》节目制作在后。如果你现在去注册‘爸爸去哪儿’商标,就不可能成功。首先商标中不能使用通用词,而且《爸爸去哪儿》节目已经火了,你再去投机,肯定没人理。所以,与其事后哀怨,节目制作方们不如从节目研发伊始就做好知识产权规划,不给别人留空子。那些一出事,就指望靠道德谴责解决问题的人,其实并没有理解法律的逻辑——法律从来不保护权利之上的沉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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