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套路贷”到黑社会:建同盟组织、催讨追债 涉案7百万 一个曾经在小额贷款公司工作过的“90后”业务员,一朝学得小额贷款的“真谛”,就另起炉灶,18个月里向230人出借贷款,非法向其中30名借款人催讨,涉及金额700余万元。近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对被告人方悦、徐前真等3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据悉,该案是江苏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首例“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一条求救信息牵出30余人“套路贷”团伙 “哥,快报警来救我!”2017年6月8日下午3时,在被人控制的第三天,吴女士终于抓住机会发出了求救信息,警方随后在一居民小区内解救出被非法拘禁的吴女士。 2017年4月,在酒吧打工的吴女士因手头拮据便拨打了无抵押贷款卡片小广告上的电话。截至同年5月,吴女士相继从乾宏、海嘉、乾成等4家小贷公司借款2.6万元,实际到手1.85万元,却与4家小贷公司签订了总计达5.2万元的借款合同。 还款1.57万元后,吴女士无力按约定继续还款。6月5日23时许,吴女士被上述4家小贷公司人员从酒吧强行带至其中一家小贷公司逼债。之后三天,吴女士被先后带至另外几家小贷公司、出租屋及某小区遭非法拘禁逼债。其间,吴女士被看管人员殴打、强奸。 警方经审查发现,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系乾宏公司贷后催收组工作人员,其伙同海嘉等小贷公司人员对吴女士进行非法拘禁逼债。涉案的乾宏公司以信息咨询服务为名注册,位于无锡市中心商厦内,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前真,实际负责人为方悦,非法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警方敏锐意识到该公司可能还有其他涉案情形,遂在警情系统进行比对。结果发现,2016年以来,乾宏公司相关人员涉及催讨债务类警情70余条,涉及多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案件。这些警情涉及多家派出所,由于警情分散,之前并未引起重视。 继续侦查后警方发现,在无锡市区商厦内有数百家此类小额贷款公司,其中海嘉、乾成等公司均与方悦有关联,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手法催讨债务类警情数十条。 经过两个月秘密侦查,2017年8月15日,警方一举将方悦、徐前真等31人抓获归案。 呼朋唤友 组建“套路贷”“乾氏”同盟 2015年,23岁的方悦在无锡一家名为投资信息咨询公司实为经营“零用贷”的小额贷款公司找到了工作。眼见做“零用贷”利润惊人,方悦向从事私人信贷业务的乾宏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前真提出合作经营“零用贷”业务。 所谓“零用贷”,是以小额贷款为主,属于“套路贷”,以快速放贷、无抵押为诱饵,通过中介介绍、电话推销等方式吸引部分因信用问题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取银行贷款的人员前来借款。借款人签订“高低”两个借款协议,金额相差2倍,其中金额低的为实际借款借条,金额高的是小贷公司诱骗借款人签订的虚假借条。一旦借款人不能正常还款,小贷公司就按照金额高的借条,安排人员采取各种手段催讨债务。 得知“套路贷”经营模式可以快速获取高额利润后,徐前真欣然应允。 2016年初,方悦出资50万元、徐前真出资100万元共同设立乾宏公司“零用贷”部。公司运营中,方悦先后招揽方明喜、方修东等老乡及亲友10人加入“套路贷”业务。 2016年11月,为进一步拓展业务,“套牢”借款人续借,方悦和徐前真从乾宏公司账户出资成立海嘉投资公司,由方悦舅舅的儿子岳一超负责管理。同年底,方悦成立乾府公司,继续经营“套路贷”业务。 从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方悦的得力干将方明喜、方修东、方阳阳陆续离开乾宏公司自立门户,在方悦的默许下分别成立万友、乾富、乾友三家公司,方悦也相继在南通和无锡又成立三家“乾”字头公司。随着“乾氏”在小额贷款行业内“威名”和“影响力”不断扩大,作案也越来越嚣张。 2017年初,陈某以豪车为抵押从“乾氏”其中一家小贷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周转,陈某的两个朋友也分别以豪车作担保。方悦让陈某及其朋友分别签订了借款120万元的借条,陈某的两个朋友提出为何也要签订借条,方悦解释只是行业规则,只要陈某按时还款,不需要二人真的还款。见方悦信誓旦旦,且一人也曾做过信用贷,陈某朋友便相信了方悦,分别按照要求签订了120万元借条。借款期间,陈某抵押的车辆被另一家小贷公司拖走,方悦认定陈某违约,要求陈某及其朋友立即分别还款120万元,并将三人非法拘禁、强行到陈某家中讨债。最终陈某及其朋友凑齐175万元才得以脱身。 2017年7月,方悦及其亲友名下的“套路贷”公司达9家,为抱团侵占无锡“套路贷”圈子,方悦召集方明喜、方修东、方阳阳等人成立“乾氏”同盟。至此,在无锡“套路贷”行业,“乾氏”一家独大。 检察机关27项补充侦查建议引导侦查锁定涉黑 因案情复杂,警方在侦查阶段即向锡山区检察院通报案情,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2017年9月,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向锡山区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收案后,该院成立“套路贷”专案组,抽调5名骨干员额检察官专门办理该案。 经审查,专案组认为案件中涉嫌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证据不足,遂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批准逮捕方悦、徐前真等人。 那么,方悦、徐前真等人是否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专案组列出27项补充侦查建议,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四个特点”,要求公安机关从方悦等人之间的组织联系、是否存在层级关系、犯罪手段等方面进行补充侦查。 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今年4月20日,公安机关以方悦、徐前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10项罪名向锡山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锡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方悦、徐前真等人建立“乾氏”小额贷款公司同盟,同盟以方悦及其名下公司为主导,各小贷公司紧密配合开展“套路贷”业务。方悦、徐前真等人建立的同盟组织,以同乡、亲情为纽带,主要成员较为稳定,并以公司经营的模式实行人员管理,具有一定的层级性。其中方悦、徐前真作为组织的领导者,在旗下公司及其他公司人员中,具有绝对的“话语权”。方悦建立便于各公司合作的微信群,及仅有各公司老板和贷后部负责人才能加入的微信群,用于共享客户资源及商讨共同催讨等事宜。 该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以方悦、徐前真为首;方明喜、方修东、方阳阳等人为骨干人员;方志明等人为其他参加者。方悦和徐前真通过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建立专用微信群等手段,管理、控制、约束组织成员和逃避法律打击。2016年至案发,该组织利用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诈骗、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手段,向30余名借款人逼要非法债务,涉案金额700余万元。 今年6月4日,锡山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提醒公众,一定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广告信息,特别是对于要求签订虚高借贷合同、空白合同、收取保证金等行为,要明确予以拒绝以免造成被动。一旦发现陷入“套路贷”,要尽可能保存相应证据资料,及时报警,切勿任人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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