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产网 --中国房地产投融资信息第一门户 -www.juzhu.org-

房产新闻

合作动态

时事焦点

规划设计

新金融

财经视角

活动交流

在线咨询

/ - 搜文章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房产新闻 >> 肩负道义、执律为民 ——纪羊城知名青年律师陈亮


肩负道义、执律为民 ——纪羊城知名青年律师陈亮

 (本文由原广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广州海外联谊会常务副会长王玉春先生撰稿,原载于《华人》杂志2016年5月刊。《华人》系面向海内外华人发行的月刊,刊载全球各地的有为华人。)

  (一)

  陈亮律师,是羊城知名的青年律师,也是我认识了十年的忘年交朋友。大约十年前,在一个大型商务酒会上,主办方安排他和我同坐一桌,自此我们有缘结识。席间,小伙子不凡的谈吐,尤其对社会热点问题发表的独到见解,更加深了我对这个二十多岁年轻人的良好印象。宴会结束后,他热情的开车送我回我在市委大院旁的住宅。

  大概两个星期后的一天,陈亮约我一起喝茶,我欣然赴约,同时叫上我一个企业家朋友一并前往。彼时,我那位朋友正好因一宗经济官司而搞得焦头烂额,尽管有其他律师帮他出谋划策,但事情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席间,我朋友就该案件征询陈亮的意见,陈亮敏锐地指出了该官司的关键点,并就如何应对提出了与众不同的见解。后来,我那位朋友按照陈亮的建议去应对,果然圆满解决了纠纷,对此他对陈亮的水平至今都赞不绝口。

  后来,我和这位年轻的律师交往越来越多,随着我们友谊的加深,我对他的了解也日渐深入,得知小伙子毕业于中山大学,在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又考取了上海财经大学的研究生,并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他曾以420分的高分一次性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该成绩据说系当年广东省的第五名。2005年,他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并因业绩优秀成为合伙人之一,该事务所现有律师及法务人员350多人,系广东本土最大的律师事务所。目前,陈亮律师还担任中国法学会会员、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广东电视台经济频道特约金牌律师等社会职务,并经常在《广州日报》、广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作为法律专家就社会热点问题发表专家咨询意见。

  陈亮尽管年轻,但已成为羊城知名的青年律师。据了解,他执业经验丰富,处理法律问题老道、敏锐,其独到的见解和稳重的办案风格在十年来已帮助当事人处理过各种纠纷近千宗,并先后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范围涉及房地产建设工程、经济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陈亮律师的相关事迹及其专家意见曾被《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新快报》、《时代周报》、《信息时报》、《南方法治报》、《中国经营报》、广东电视台、南方卫视、新华网、网易网、凤凰网等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二)

  下面,我选取了几个陈亮律师经办的案例加以介绍,让我们一睹羊城律师界这名年轻的知名“大律师”的执业风采。

  2007年9月,东莞大朗镇发生了一起令人悲痛的幼儿园校车闷死三岁男童案,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逮捕了负责接送幼儿的19岁女实习老师蔡某。蔡某家人对此一筹莫展,经人介绍找到了陈亮律师担任蔡某的辩护人。陈亮接受委托后,心情十分沉重,他既疼惜一个幼小生命的逝去,又深感自己有责任为这个涉世未深、还未毕业就闯下大祸的小姑娘提供帮助。陈亮经仔细研究案情,并多次前往案发现场勘验,发现案发现场的幼儿下车地点系一条有7米多宽的大马路,马路对面是一个繁华的肉菜市场,幼儿下车时的上午8点多也正是该马路和市场尤为繁忙的时刻,各种车辆、人员穿梭汇聚,且校车停车点离幼儿园大门有16米之遥。面对如此复杂的环境,蔡某一人既要照顾已下车的孩子,又要清点未下车的幼儿,显然力不从心。有鉴于此,陈亮提出了幼儿园为节省成本将本应由2名带队老师完成的工作交由蔡某1人承担,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采纳,蔡某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从轻处罚。同时幼儿园因为存在重大管理缺陷,园方给予了被害人父母近四十万元经济赔偿,该案得以妥善解决。陈亮为蔡某的辩护将这个懵懵懂懂闯下大祸的孩子从牢狱之灾中挽救出来,无疑是给了她一次重生。

  2008年4月,广州海珠区某中学学生高某,因参与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高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高某家人委托陈亮担任高某的辩护人。由于高某是一个未成年的中学生,若其经起诉被定罪判刑,无疑将会成为其一辈子的噩梦,正常学业也难以为继。为了弄清高某的一贯表现,陈亮调查走访了高某所在的学校老师及同学,了解到高某平时表现一贯良好、乐于助人,此次系一念之差铸下大错。为此,为挽救这个未成年人,让他有机会继续接受学校教育改过自新,陈亮提请学校出具了高某平时表现良好的证明材料,并请求公诉机关对高某免予起诉。检察院经调查核实,采纳了陈亮的辩护意见,并对高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高某最终未被定罪判刑,并得以回到课堂继续完成学业。

  2009年4月,陈某因涉嫌诈骗140多万元被人控告并被广州警方逮捕,因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如果罪名成立,陈某将面临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处罚,为此,陈某家人找到陈亮律师担任其辩护人。陈亮经研究案情,认为陈某与报案人之间曾经有过上千万元的成功交易,陈某也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其他行为,其不存在诈骗报案人财物的主观罪过。因此,陈亮认为,该案属于一宗因陈某经营不善导致不能及时支付货款而引起的商业纠纷,陈某的行为属于民事违约,但不构成诈骗犯罪。后该案经过法院三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虽几次补充证据,陈亮均坚持为陈某作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陈某被无罪释放。

  2010年初,茂名某大型建筑企业董事长柯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被捕,柯某家人慕名找到陈亮律师,请求其为柯某辩护。陈亮在阅读了案卷材料后,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及敏锐的眼光认为,公诉机关对柯某的受贿罪指控不但不能成立,反而大量证据可以证明柯某是一个有担当、有魄力,受人敬重的企业家,但因其敢作敢当的个性得罪了某些人(这些人后因茂名腐败窝案而下狱),其遭受的指控,实属不白之冤。于是,陈亮在法庭上慷慨激扬,为柯某作了铿锵有力的无罪辩护。经法院一天的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最终因证据不足撤回起诉,柯某被无罪释放,检察机关还向其支付了7万多元的国家赔偿款。本案中,陈亮作为辩护律师,坚信法律正义,坚守辩护职责,最终成功帮助当事人洗刷冤屈,让我们不得不为这位年轻人的办案水平和执着信念拍案叫好。

  2011年底,茂名市某局科长林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广东省检察院指定由广州市某区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因该滥用职权涉嫌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千万元,因此,若林某滥用职权罪名成立,则将面临最高七年有期徒刑的处罚。此外,根据公务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若林某被定罪并受到处罚,则必定被开除公职,其二十多年的工龄、福利等也将化为乌有。在此情形下,林某及其家人先后找到茂名、广州的多名律师寻求帮助,但律师们均认为林某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且该案属于省里督办的系列大案之一,林某必被定罪判刑,要想保留公务员身份,无异痴人说梦。无奈之下,林某及其家人经人介绍找到了陈亮律师。陈亮在反复研读案卷材料后,找到了案卷中隐藏的关键证据,并提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惊人观点,他认为实施起诉书指控的滥用职权的人实际并非林某而是另有其人,指控林某构成该罪是张冠李戴的错误定性。因此,陈亮大胆决定对该罪作无罪辩护。对于林某的受贿指控,因林某有自首情节,且金额不大,情节轻微,陈亮请求法庭不予处罚。后经法院开庭审理,采纳了陈亮的辩护意见,法院判决宣告林某不构成滥用职权罪,其受贿行为因情节轻微免予处罚。判决后,检察机关也未提起抗诉,林某得以保留公务员身份并至今在原单位继续上班。

  2012年6月,广州一德路某玩具批发商李某因经营玩具枪被司法机关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逮捕,并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李某不服,委托陈亮向广东省高级法院上诉。陈亮认为,李某涉枪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2010年12月,我国公安部将旧的枪支认定标准修改为更严格的新标准,按照新标准的规定,很多以前公认的玩具枪都有可能被认定为真枪。陈亮进一步指出,李某作为一个近十年来均在一德路经营玩具的商贩,其不知道也没有能力知道其一直合法销售的玩具枪会在某一天因国家标准的改变而摇身变成真枪。因此,陈亮提出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涉枪犯罪的辩护意见。广东省高级法院对陈亮的辩护意见高度重视,因情况特殊,决定将该案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核准了广东省高院在法定刑以下将李某改判为有期徒刑缓刑的终审判决,李某在判决后即获得自由。因为办理该案,陈亮发现2010年以来出现了不少玩具枪商贩均被法院判处重刑的案例,并引起媒体广泛关注,此现象也引起陈亮深思。为进一步探究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陈亮经过半年的调查研究,写出了一篇5万字的学术论文——《涉枪犯罪立法问题研究》。文中,他提出为避免无谓扩大打击面,应对我国枪支鉴定标准及涉枪犯罪的相关规定予以修改的诸多立法建议,体现了一个法律人应有的社会担当。

  2013年,广州某耗材生产企业的知名商标因遭他人恶意模仿注册而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撤销该恶意注册,并聘请北京某著名知识产权律师代为申诉。但遗憾的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不相似”为由裁定该企业败诉。在此情形下,该企业决定委托陈亮律师办理案件,希其能够力挽狂澜、扭转败局。陈亮在接手案件后,也认为这是个烫手山芋,因为对手是强大的中央国家级政府部门。他深知,我国“民告官”案老百姓的胜诉率非常低,仅不到5%,且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又系国内最权威、最专业的商标评审机构,他们既是该领域的规则执行者,又是规则制定者,要想推翻他们的权威决定绝非易事。但是,面对如此强大的对手,陈亮没有畏惧,他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独到的办案水平,找到了击败对手的重大突破口。他代表委托人,果断将国家工商总局告上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当天,陈亮沉着应对,紧紧围绕对方的致命弱点展开论述,义正辞严地指出对方的错误。法院采纳了陈亮的意见,并判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败诉。对方不服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于2015年12月判决驳回上诉,陈亮一方大获全胜。因该案作为老百姓告赢国家级行政机关所体现的“依法治国”理念,以及彰显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特殊意义,该案的胜诉作为一宗经典案例曾被《广州日报》、《凤凰网》、《南方法治报》、《中国知识产权网》等众多媒体广泛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5年初,饶平县某自然村800多村民因不服当地镇政府作出的土地所有权裁决将当地政府告上法庭,但遭一审败诉。败诉后,众村民委托陈亮律师提起上诉。陈亮经研究案情后认为,依照我国法律规定,镇政府作为基层人民政府,无权就土地所有权争议作出裁决,该裁决系错误的越位之举。后该案经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800多淳朴的村民为了表示对陈亮律师的感谢,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给他,锦旗上书写着“肩负道义、执律为民”八个金色大字。陈亮将这面锦旗看得尤为珍贵,因为它饱含着800村民对一个律师的深厚情感,也体现了一个年轻律师所肩负的社会使命和职业担当。

  以上案例,选取的是陈亮律师经办的八个刑事辩护和行政诉讼案例。但实际上,据陈亮律师本人介绍,他经办的更多案件是帮客户解决包括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公司股权纠纷等在内的各种经济纠纷,涉案标的金额从数百万元至数亿元不等,为当事人换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此外,陈亮律师还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共事业,热情参与公益维权活动,并积极在各大媒体就消费维权问题举办维权讲座或发表专家咨询意见。

  2008至2010年,陈亮律师担任广州亚运会的重点配套工程“西江引水”工程(总投资逾93亿元)的项目法律顾问,为该项目提供了三年专项法律服务。服务期间,他任劳任怨,充分利用其所熟练掌握的建设工程法律知识,参与制定、修改、审核项目法律文件2000余份,为该工程的成功通水及广州亚运会的顺利举行作出了应有贡献,并受到了相关方面的一致好评。对于这一优秀事迹,《新快报》曾于2012年10月对陈亮律师作了专版人物报道。

  2013年9月,陈亮律师曾作为首席发起人联合政协委员、高校法学教授、十多位律师等组成规模庞大的“公益律师团”代理广州消费者向某知名上市地产公司发起消费维权,挑战该公司的“购房霸王合同”,并最终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维权效果。在此次消费维权过程中,陈亮发现了旧版《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政府示范文本》对购房者权利保护的不足,他就此及时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工商局提出了修改该文本的请求并提出了若干修改意见。两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在充分听取陈亮等的意见的基础上,于2014年9月发布了新版《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政府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了开发商的行为,强化了购房人权益的保障。对于此次公益维权活动,《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信息时报》、《时代周报》、南方电视台等众多媒体均作了专门报道。

  (三)

  一晃十年过去,我和陈亮这位年轻的老朋友相识相交已逾十年。作为他的忘年交,我对小伙子十年来取得的优秀成绩感到由衷高兴。最近,我又高兴地介绍陈亮律师担任《华人》杂志社的法律顾问。我作为杂志社的总顾问,现在和法律顾问陈亮又成为了合作的同事,对此,我感到尤为高兴。

  回首往事,是为展望未来。我问陈亮今后的工作打算和事业规划。他谦虚地指着800村民送给他的 “肩负道义、执律为民” 八个大字,告诉我这就是他今后要坚守的事业规划和发展方向。为此他正在筹划联合相关高校的法学教授、律界精英、及原任职相关部门的实务专家等,组成一支高水平、高素质、接地气的法律服务联合舰队。

  看着他从容谦和的表情,作为老朋友,我衷心地祝愿他在未来的日子不断取得事业的新辉煌!

2016-05-12 15:10:40 来源:中国房产网 浏览:11285

站内评论
网名:
评论:
验证: 共有0人评论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仅为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