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买房享“准户口”待遇,鼓励现房销售 8月6日,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包括买房享花都“准户口”待遇、大力推行“房票”安置、推进落实以旧换新无忧购、鼓励现房销售、价保无忧等六项措施。 买房享花都“准户口”待遇方面,通知提到,非本市户籍人员在花都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以领取花都人才绿卡,凭花都人才绿卡及购房合同享受区政策性照顾入学待遇。持卡人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符合年龄要求的,按照教育部门学前教育相关规定,具有报名参加居住地本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资格;义务教育阶段,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具有公办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入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资格。 同时,大力推行“房票”安置。在花都区行政区域内实施拆迁补偿时,增加房票补偿方式供拆迁人选择。房票票面金额除基础补偿金额和房屋征收奖励外,额外增加政策性奖励金额。房票持有人或其直系亲属可在特定时间、地域和范围内购置商品房,鼓励支持信誉好、实力强的国企等公司提供优质商品房源。 通知还提到,鼓励满足条件的房企进行现房销售,打消购房者后顾之忧。支持房企对新建商品房采取“价保无忧”措施,购房者购买新房后,若该楼盘在一定期限内出现降价,房企可提供差价补偿、家装补贴等优惠。 以下为政策全文: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买房享花都“准户口”待遇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以领取花都人才绿卡,凭花都人才绿卡及购房合同享受区政策性照顾入学待遇。持卡人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符合年龄要求的,按照教育部门学前教育相关规定,具有报名参加居住地本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资格;义务教育阶段,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具有公办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入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资格。 二、大力推行“房票”安置 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实施拆迁补偿时,增加房票补偿方式供拆迁人选择。房票票面金额除基础补偿金额和房屋征收奖励外,额外增加政策性奖励金额(具体奖励金额及操作细则详见区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房票持有人或其直系亲属可在特定时间、地域和范围内购置商品房,鼓励支持信誉好、实力强的国企等公司提供优质商品房源。 三、推进落实以旧换新无忧购 继续推进落实商品房以旧换新“焕新购”活动,鼓励商品房“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以低配换高配”,并通过“焕新购”活动推进“订金无忧退”,对一定期限内符合条件的退房人全额退还购房订金。若以“房票”形式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鼓励房地产企业额外提供优惠补贴。 四、打通网签、办证绿色通道 落实新建商品房带押网签。对因房企欠缴税费、房屋被抵押等问题无法办证的房地产项目,分类施策、集中攻坚,及时为购房者开辟“绿色通道”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五、鼓励现房销售、价保无忧 鼓励满足条件的房企进行现房销售,打消购房者后顾之忧。支持房企对新建商品房采取“价保无忧”措施,购房者购买新房后,若该楼盘在一定期限内出现降价,房企可提供差价补偿、家装补贴等优惠。 六、全力保障居民购房安全 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进入融资“白名单”,支持房企融资需求。防范房地产项目风险,严格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确保监管资金用于保障本项目如期竣工交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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